夯实乡村振兴“三大保障”

发布时间:2019/12/13 9:16:15来源:中国新闻网

 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也是一项重大研究课题。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,许多地方总结了有益经验,有的完全具有复制、推广价值。但也必须看到,中国地跨南北,“十里不同俗”是中国的国情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因地制宜、因地施策,其中有一点是共通的,那就是要夯实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。


  夯实法治保障,奠定乡村振兴的基石。“全面依法治国”是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点,是一切成绩取得的基本保障。建设法治国家、法治社会,才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、安全、幸福。从国际经验看,乡村振兴必须要有法治作为保障,实施乡村振兴的各项具体工作,都必须有法可依,唯此才能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,制定出台乡村振兴领域的法律法规,用法治保障乡村振兴稳步实施、有力实施、科学实施。


  夯实规划保障,明确乡村振兴的路径。乡村振兴的方向必须明确,不能盲目的行动,绝不能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成为“无头苍蝇”。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是必须的手段,只有把十年二十年后的事情考虑清楚,至少要有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和最终的目标,推进过程中的措施制定才会具有针对性,乡村振兴各项事业才能有的放矢、有处着力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,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理念,不能把乡村发展人为割裂开来,城市和乡村发展是一个整体,是分不开的“难兄难弟”,必须坚持统筹谋划、统一部署、统揽推进。


  夯实机制保障,强化乡村振兴联动。乡村振兴虽然只有4个字,但是却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,农业、国土、文化、民政、卫健等各个方面,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息息相关,在这一战略任务实施中具有各自的职责与任务。因此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就不得不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,强化部门之间、上下级之间的联动协调,整合各个部门、各个领域的资源,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,防止出现各自为政、各抓一头的“单打独斗”问题,为全社会、各领域、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构建完善的机制、营造良好的环境。(慕容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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